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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工作 3 年 8 个月、月平均工资 1 万元,补偿是 4 个月工资、4 万元。先算年限,再算月工资,两步都不能错。

发布于 2026-11-02 · 小觅法务

第一步:先看有没有经济补偿

不是每次解除都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列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解除(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用人单位按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的;按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解除的;按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以及单位被吊销、注销等情形。没有补偿的两种常见情形:劳动者按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按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解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的,也没有经济补偿。先分清是哪一种解除,再算钱。

第二步:算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算的时候看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工作 3 年 8 个月的,8 个月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算,年限是 4 年;工作 3 年 2 个月的,2 个月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算,年限是 3.5 年。注意一个常见误解:十二年封顶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见下一步的高工资封顶。

第三步:算月工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算月工资时不要只看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都算进去,按应得工资算,不是按实发工资算。

高工资有封顶:三倍社平工资、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封顶只适用于月工资高于三倍社平工资的情形:月工资没有超过三倍的,按实际工作年限算,不封顶。比如工作 14 年 3 个月、月工资未高于三倍社平工资的,补偿是 14.5 个月工资。2008 年 1 月 1 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按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不直接按第四十七条全程折算,涉及老员工的要单独核算。

违法解除是赔偿金,不是补偿: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应付经济补偿 4 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要赔 8 个月工资。赔偿金与经济补偿不能同时都要。还有一个常被混淆的“+1”: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不用再付这一个月;没提前通知的,多付一个月工资,也就是常说的 N+1。

经济补偿检查清单

  1. 解除情形已分清:对照第四十六条,有补偿还是没有补偿;39 条过失性解除与 37 条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
  2. 工作年限已算过: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半个月。
  3. 月工资已算过: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算,奖金、津贴、补贴都算进去。
  4. 封顶已核对: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不高于的按实际年限,不封顶。
  5. 违法解除已区分:违法解除是二倍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两者不能同时要。
  6. N+1 已核对:第四十条解除的,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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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工作 3 年 8 个月,月平均工资 1 万元,补偿多少?

4 个月工资,4 万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 年 8 个月里,8 个月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算,年限合计 4 年,补偿 4 个月工资。

工作 3 年 2 个月呢?

3.5 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年 2 个月里,2 个月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算,年限合计 3.5 年,月平均工资 1 万元的,补偿 3.5 万元。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一般没有,但单位有过错的除外。劳动者按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按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解除(严重违纪等)的,也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解除(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六条)。

公司违法开除员工,要赔多少?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应付补偿 4 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赔 8 个月工资。赔偿金与经济补偿不能同时都要。

月工资怎么算,奖金算进去吗?

算应得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都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N+1 里的“+1”是什么?

是代通知金,两种二选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无过失性解除(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不用再付这一个月;没提前通知的,多付一个月工资,也就是常说的 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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